赫赛莱/恩美曲妥珠单抗使用说明
医起记录网从药物名称、适用症、用法用量、注意事项等方面介绍赫赛莱/恩美曲妥珠单抗说明书
Kadcyla最早于2013年2月22日获美国FDA批准上市,当时获批适应症为:单药用于经曲妥珠单抗和紫杉醇药物分别或联合既往治疗的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。
医起记录网(一起记录网)为您提供赫赛莱/恩美曲妥珠单抗说明书,包括适应症与用法用量,注意事项等。
【通用名称】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
【商品名称】赫赛莱® 英文:Kadcyla®
【适应症】
适用于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,既往曾接受曲妥珠单抗和一种紫衫烷类分开或联用患者的治疗。患者应有以下任一情况:
(1)对转移疾病以前接受过治疗。
(2)完成辅助治疗期间六个月内发生疾病复发。
【用法用量】
(1)Kadcyla只能作为静脉输液用药,禁止静脉推注或口服,禁止使用葡萄糖溶液稀释。首次输注历时90分钟,随后输注如以前输注耐受良好,则可缩短时间至历时30分钟输注。调降T-DM1之后不应该再调升剂量。
(2) Kayla的推荐剂量是3.6mg/kg,静脉输注,每3周1次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。禁止用量超过3.6mg/kg,禁止 Kadcyla与曲妥珠单抗相互代替使用。
(3)调降kadacyla之后不应该再调升剂量。开始剂量为3.6mg/kg,第一次调降剂量为3mg/kg,第二次调降2.4mg/kg,需要进一步调降剂量时则需停止用药。
不良反应
1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:
疲劳(46%),恶心(43%),血小板减少症(32%)头痛(29%),便秘(27%)。
2、最常见报告的3或4级事件:
除了疲劳(3.2%)外,还有实验室检查异常,血小板减少症(3级,9.3%;4级,2.4%),血清转氨酶AST(4.3%)或ALT(3.1%)升高,低钾血症(3.3%),以及贫血(2.9%)。
3、亚洲患者更多的出现3或4级事件:
在该类人群中主要是血小板减少症占的频率较高。T-DM1治疗停药发生在7.0%的患者中,主要是因为实验室检查异常:血小板减少症(1.5%),AST升高(0.8%),和ALT升高(0.5%)。
【注意事项】
一般情况: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必须通过 HER2 蛋白过表达或基因扩增评估确认HER2阳性肿瘤状态。
肺毒性: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已报告间质性肺病(ILD)病例,包括非感染性肺炎,某些病例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致命后果(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体征和症状包括呼吸困难、咳嗽、疲乏和肺浸润。
建议诊断为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永久终止本品治疗,但辅助治疗中的放射性肺炎除外,其中对≥3级或标准治疗无缓解的2级患者应永久终止本品治疗(见【用法用量】中的“剂量调整”)。
对于因晚期恶性肿瘤的并发症、合并症和接受同步肺部放疗而存在静息时呼吸困难的患者,其肺部事件的发生风险可能会升高。
肝脏毒性:在临床试验中使用本品治疗时观察到肝脏毒性,其主要表现为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浓度升高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,治疗后第8天出现升高峰值, 在下一个周期前恢复至1级或更低级别。已观察到本品对转氨酶的累积效应。在大多数病例中,本品末次给药后的30天内患者转氨酶升高可改善至1级或正常水平。已在临床试验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严重的肝毒性,包括肝脏结节再生性增生和某些因药物性肝损伤导致的致死性结果,观察到的病例也可能由已有的合并症和/或已知具有潜在肝毒性的合并用药导致。
在开始本品治疗及后续各次给药前,应监测患者的肝功能。若发生血清转氨酶和/或总胆红素升高,应根据需要降低本品给药剂量或终止治疗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
尚未在开始治疗前血清转氨酶>2.5×ULN或总胆红素>1.5×ULN的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。对血清转氨酶>3×ULN且伴随总胆红素>2×ULN的患者应永久终止本品治疗。
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,已通过肝活检发现肝脏结节再生性增生(NRH)病例。NRH是一种罕见的肝脏疾病,其表现为广泛肝实质良性转化为再生小结节;NRH可能导致非硬化性门脉高压。仅可通过组织病理学确诊NRH。对于所有在肝脏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中观察到门静脉高压症和/或肝硬化样临床症状,但转氨酶无明显升高且无其他肝硬化表现的患者,均应考虑其是否患有 NRH。确诊NRH后,必须永久终止本品治疗。
左心室功能障碍: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左心室功能障碍的风险增加。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曾观察到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下降至<40%,因此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(CHF)是潜在风险。应在本品治疗开始前进行标准心脏功能检查(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探测(MUGA)扫描),并在治疗期间定期(例如,每三个月)进行复查。尚未在开始治疗前 LVEF<50%的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。对于 eBC 患者,如果在定期监测时发现 LVEF<45%或 LVEF 为 45%~49%且与治疗前的数值相比下降10%或以上,则暂停本品治疗,并在大约3周内重复LVEF评估。若LVEF未改善或出现进一步下降,应永久性终止本品治疗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
输液相关反应:尚未在因输液相关反应(IRR)而永久终止曲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;因此,不建议此类患者接受本品治疗。
已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报告了输液相关反应,其表现为以下一种或多种症状:潮红、寒战、发热、呼吸困难、低血压、哮鸣、支气管痉挛和心动过速。一般情况下,上述症状均为非重度症状(参见【不良反应】)。在大多数患者中,上述反应于输注结束后数小时至一天内得到缓解。重度IRR患者应中断本品治疗。如果发生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,则应永久终止本品治疗(见【用法用量】中的“剂量调整”)。
超敏反应: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发生超敏反应,尤其是在首次输注期间。在临床试验中进行本品治疗时曾经观察到超敏反应,包括严重的速发过敏样反应。应确保已配备治疗此类反应的药物及抢救设备,以便用于抢救时立即使用。
出血:本品临床试验中已报告相关的出血事件,包括中枢神经系统、呼吸系统和胃肠出血。其中某些出血事件导致致死性结果。在某些观察到的病例中,患者同时接受抗凝治疗、抗血小板治疗,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,另一些病例中不存在已知的其他危险因素。应谨慎使用上述影响凝血、血小板的药物,在医学上必需合用时应考虑进行额外监测。
血小板减少症: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报告了发生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降低。上述患者大多数发生1级或2级事件(≥50,000/mm3),通常在第8天血小板计数测得最低值,并且在下一次计划给药前通常恢复至0或1级(≥75,000/mm3)。临床试验中,亚裔患者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较高。
建议在每次给药之前监测血小板计数。目前尚未在开始治疗前血小板计数<100,000/mm3的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。若血小板计数降低达到≥3级(<50,000/mm3),应暂停本品给药,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级(≥75,000/mm3)(参见【用法用量】)。对于出现血小板减少症(血小板计数<100,000/mm3)的患者和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,在本品治疗期间,应该对其进行密切监测。
神经毒性: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已报告发生周围神经病变,大多为1级,且以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居多。发生3或4级周围神经病的患者应暂时终止本品治疗,直至症状缓解至≤2级。应对患者的神经毒性体征/症状进行实时的临床监测。
外渗:在本品临床研究中,观察到继发于外渗的反应。这些反应通常较为轻微,包括输注部位出现红斑、触痛、皮肤刺激、疼痛或肿胀。通常在输注24小时内可观察到这些反应。目前尚无针对本品外渗的特定治疗。给药期间应对输注部位密切监测,防止可能的皮下外渗情况。
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: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无影响或几乎无影响。尚不清楚报告的不良反应(如疲乏、头痛、头晕和视物模糊)对驾驶或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。应建议出现输液相关反应症状(潮红、寒战性发抖、发热、呼吸困难、低血压或心跳加快)的患者切勿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,直至症状减轻。
【贮藏】
在2-8ºC(36-46°F)冷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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